一、參賽條件
3.參加文化創客賽道的參賽者須為企業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
4.參賽項目具有清晰的商業模式,具備創新性和獨有性;
5.參賽項目具有較強的文化屬性和獨特創意,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策;
6.參賽企業經營規范、社會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注:參加第一屆至第五屆文創大賽而未獲得北京賽區、文博創意設計賽區一、二、三等獎及單項獎的企業和項目可繼續報名參賽。
二、征集方向
5G+8K、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3D打印、云計算、VR、AR、3D等數字技術及其他新技術與文化創意融合類項目。運用新科技、新思路解決文化產業發展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文創項目。
2.文化旅游融合
通過產品開發設計使用戶獲得富有文化內涵和深度參與旅游體驗的項目,有關文化旅游的商業模式創新,依托屬地文化資源進行的文化活動項目或產品設計開發,促進鄉村旅游、民宿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帶動鄉村旅游產業發展的文創項目。
3.文化體育融合
將文化元素、創意設計融入各類體育比賽、體育表演、體育服務、體育用品等行業中,使得體育產業及服務的形式和文化內涵更加豐富、創新和增值,傳承中華傳統體育文化,加強優秀民族體育、民間體育、民俗體育的保護、推廣和創新的文化體育融合項目。
4.文化藝術
以傳播優秀文化內容為核心,具有創新性的文創產品、作品及服務項目。以文學、音樂、影視、游戲、動漫、美術、工藝品、原創內容、傳統文化等優質IP為核心資源,進行原創開發、保護、運營及服務的文創項目。
5.文化IP開發
北京擁有豐厚的文化資源,有規模化開發城市IP的雄厚基礎。重點聚焦北京代表性公共文化IP的打造與開發,其成果可以作為文化內容生產的基礎素材,授權文創產品開發和文化內容生產。
6.文化創意設計
平面設計、服裝設計、產品設計、工業設計、景觀設計、創意生活、國潮設計、設計服務、設計平臺等設計類項目,以非遺技藝、老字號傳承等文化內容或優質IP為核心,設計、制作相關產品及衍生品的文創項目。
7.原創劇本創作
影視、動畫、話劇、表演、微電影、短視頻、相聲、小品、娛樂游戲等各類型劇本,推動原創影視作品及演出、演藝產業的發展。
三、獎項設置
四、賽程賽制
3.項目復賽:按照項目征集方向舉行復賽,通過賽事評審組以打分的方式評選晉級,評選出前10名進入決賽。
4.項目決賽:通過項目路演(10分鐘)+專家答辯(5分鐘)形式進行參賽,邀請各領域相關專家對進入決賽的項目進行評審打分,最終評選出獲獎項目,并頒發獎金證書。
一、參賽條件
二、征集方向
平谷特產:平谷特有或特別著名的產品,如平谷大桃、小提琴等。
非遺民俗類:平谷非遺傳承人制作的非遺產品、平谷非遺文化開發設計的文創衍生品、手工藝人結合地域民俗文化制作的產品。
文創產品類:結合平谷區深厚的歷史文化和當代特色文化,或利用平谷特產,開發設計的文創產品。
創意食品類:結合平谷資源和地域文化,通過形色創意、包裝創意、用途創意等手段,開發生產的創意食品。
2.“平谷好物”商標設計大賽
“平谷好物”原創設計logo,構思創意緊扣平谷文化特色,可從平谷特色文化中提取設計元素。參賽作品需提供logo設計方案(正面以及背面設計稿)、logo名稱以及創意理念、內涵意義文字說明;設計方案需提供電子設計稿,包括一張彩色設計圖稿(JPG格式)、一份設計源文件、logo創意理念文字說明(WORD格式)。
3.“平谷好物”聯名產品設計大賽
聯動平谷本地知名企業聯名出品一批“平谷好物”,企業自主選擇,開發適合自己企業聯名打造的商品屬性,參與方提交產品設計方案即可,參賽期間無需提供落地產品。
三、獎項設置
3.“平谷好物”聯名產品設計大賽: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3萬元。
注:勝出的項目還有機會獲得平谷區相關政策扶持資金。
四、賽程賽制
3.項目復賽:按照項目征集方向舉行復賽,通過聯合評審,“平谷好物”評選出30個進入網投海選;“平谷好物”聯名產品設計大賽評選出前3強進入決賽;“平谷好物”商標設計大賽評選出前3甲進入決賽。
4.項目決賽:“平谷好物”評選通過網投海選確定最終獲得“平谷好物”稱號產品;“平谷好物”聯名產品設計大賽和商標設計大賽,通過各領域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打分,最終評選出獲獎項目,并頒發獎金證書。
咨詢電話:010—69962511
參賽者需要提交如下資料:參賽報名表(見附件1、2、3),參加第六屆北京文創大賽平谷分賽場項目需提供商業計劃書PPT。
3.平谷區委宣傳部擁有本次賽事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