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網絡 設計對當今人類的生產、生活、商業、生態、公共環境等具有重大影響。 本屆新銳獎以“可持續的設計”為主題,邀請全球各地的青年設計才俊共同探索如何通過設計驅動經濟、產業、社會向綠色轉型,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只有可持續的設計,才能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建筑設計類的參評者,至 2022年12月31日時年齡應在40周歲(含)以下。 學生組參評者,應系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登記在冊的在校學生。 已經參加過往屆新銳獎評選的作品不允許再提交。 所有的參評者必須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或香港)的居民或至少在其中一個創意城市(或香港)居住兩年以上。 參評作品只能由提名機構或提名機構授權設計師本人或團隊代表提交。每位參評者提交的作品數量應不超過10件,單一主題系列作品個體數量不超過5件。 (三)工業產品類:汽車設計、家居設計、產品設計等; (四)空間類:建筑設計、園林及景觀設計、室內空間設計、城市與社區導視類設計; (五)服飾類:服裝設計、服飾設計、面料及染織工藝設計; (六)公共服務設計及公共政策中的設計理念; (七)其他 全場大獎 1個 獎金 100,000元人民幣(1個) 優秀獎 10個 獎金30,000元人民幣(每個) 學生組: 新星獎 10個 獎金20,000元人民幣(每個) 最佳提名機構獎1個至3個 不設獎金 注:1.主辦方特設最佳提名機構獎,以獎勵在當屆活動中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提名了最多獲獎者的提名機構,由承辦方在評審團的協助下評出。 2.在評審團一致認定入選作品無法達到某類別獎項相應評審標準的情況下,此類別獎項可以空缺。 3.所有獎金均為人民幣稅前數額,獲獎者均需依法繳納所得稅,或由承辦方代繳代扣所得稅后發放獎金。 4.獎金將在頒獎典禮結束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財稅規定及流程進行發放。獎金發放期約為6個月(由頒獎典禮結束當天開始計算),獲獎者須及時向承辦方提供獎金發放所需一切材料,如出現材料遞交延誤或獎金接收方變更等獲獎者造成的情況,承辦方有權順延獎金發放時間并擁有最終解釋權。 3.利用創意設計促進了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增強了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 4.在傳承傳統文化的基礎上促進了文化多樣性的表達; 5.獨特的創意設計成就獲得了國際性的廣泛認同; 6. 作品在以下幾方面取得了卓越的品質:原創性、美感、環保、實用性、前沿科技的運用、操作簡便。 第一階段的評審由提名機構參考以上的評審標準執行。各提名機構可根據自身條件和需要,自行決定初評的方式、時間和程序。 第二階段:終評 評審團將在深圳召開評審會議。作品實物以及輔助資料將會在會議現場展示供評委評審。這一階段的評審將會產生本屆新銳獎的所有獎項。 對于“設計之都”之外的創意城市,如其聯絡機構確實不具備相關的經驗、資源、專業水平等,可委托其所在城市的專業設計組織如協會(非盈利機構),執行相關的推廣、初評和提名等工作。 各城市的聯絡機構需為受委托組織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受委托組織與主辦方、承辦方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上的關系。 每個城市允許有多于一家提名機構。提名機構只能提名其所在城市的居民或在其城市居住兩年以上的設計師。 各提名機構須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確認全部提名人選及其相關資料。 所有個人或團隊材料和作品資料均通過官方網站系統提交。每個提名機構將會獲得專屬的用戶名和密碼,用于在網上注冊獲提名者信息并提交其作品相關資料(提名機構也可以將用戶名和密碼提供給獲提名者,知會其自行在網上提交作品和材料)。一個用戶名只能供一個獲提名者使用。真實作品的原件必須在北京時間2023年1月15日之前抵達新銳獎秘書處指定倉庫(地址由秘書處通過郵件通知獲提名者或提名機構)。 2023年1月15日:實物提交截止 (以抵達秘書處指定倉庫時間為準); 2023年2月中旬:評審團終評及結果公布; 2023年春:舉行頒獎典禮及優秀作品展; 2023年上半年:部分創意城市巡展。 2.用主辦方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深圳地區報名者自主注冊賬號并登錄); 3.填寫個人或團隊信息表; 4.填寫作品相關材料(一件作品一份材料); 5.上傳一張個人或團隊的照片; 6.安排寄送實物作品,實物須于北京時間 2023年1月15日之前抵達新銳獎秘書處倉庫。 2.參賽者確認并保證其是所提交作品的作者,并(或)擁有作品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所有其他和此設計相關的所有權以及知識產權。如參賽者是作品作者,但不擁有作品的相關權利,參賽者需確保已與權利所有者達成參賽的相關協議或共識,并提交權利轉讓或許可的協議,以及達成參賽共識的協議等相關證明。 如違反上述條件,參賽者將在第一時間被取消參賽資格,其所有參賽作品也會從候評作品中撤出,其獲獎資格(包括獎金)將被取消。深圳市委宣傳部、深圳市文化創意與設計聯合會對于任何因違反上述條件而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訴訟、索賠、損失、破壞、成本以及費用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給主辦、承辦方及相關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由參賽者自行賠償。 3. 參評者特此聲明并保證所提交作品是原創的和獨立創作的,并沒有違反、破壞、損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財產、利益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權利、使用者的權利、版權、設計權、專利和所有其他所有權和知識產權,無論是否已經被注冊)。參評者同意深圳市委宣傳部、深圳市文化創意與設計聯合會對于任何因違反上述聲明和保證而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訴訟、索賠、損失、破壞、成本以及費用不承擔任何責任。若事后證明已登記或已獲獎的參評者違反了第三方的權利,主辦方和承辦方保留取消參評者資格并撤銷其有關獎項的權利。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經所有評委同意,學生組候選人可以獲得豁免處理。但候選人必須首先詳細說明可獲得豁免的充分理由。 以上責任條款適用于由主辦方和承辦方提供的與參評者參與本獎項有關的一切事宜。 4.主辦方和承辦方有權以任何方式免費利用所提交作品進行與獎項有關的合理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復制、刊登或出版參評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繪圖、工藝圖、原圖、攝影照片、視頻、草稿、幻燈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數碼資料)于網站、出版物、數碼光碟、電腦軟件發布、展覽及任何其他合適的非商業活動、場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付稿酬、專利費用或其他任何費用。[1] 5.評審團有權保留部分評審項目空缺。評審團的決定將為最終決定。本獎項不設上訴機制。 6.主辦方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遲或提前舉行部分或整個活動的權利;主辦方并不需要就有關決定向參評者或提名機構償還或賠償任何費用;除作品實物外,所有提交的資料將不予退還。 7. 參評者須同意其參評作品在當屆活動結束后一年內, 按主辦方決定展出,并同意按主辦方要求提供資料以供日后活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報告、宣傳推廣及展覽。 10.本細則中的條款及規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深圳地區法律的管轄。深圳地區法院對任何申訴和爭議有排他性管轄權。 11.本細則中的條款及條件以中文和英文訂立及發布,如有不同甚至沖突,以中文版為準。 12.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文化創意與設計聯合會。 防止賄賂條款 主辦方提醒參評者,向主辦及承辦單位的雇員、協辦單位或評審團輸送金錢、禮物等任何利益, 以促使參評者獲得優待,是一種違法行為。 3.視頻:不超過3分鐘,MP4格式,可在線提交、網盤發送或郵寄U盤至秘書處。如包含非原創音樂則必須提供版權使用證明。 4.動畫或其他應用程序:參賽者的參賽動畫高清視頻文件或大型程序文件可聯系秘書處通過郵件或網盤發送,超過4G大小的文件必須存儲于U盤等存儲設備并郵寄至秘書處指定倉庫(存儲設備不退回)。 5.展板/海報:70cm x 100cm,自行制作后郵寄到秘書處指定倉庫,郵資自付。 6.實物 a.產品或工業設計類作品,必須是組裝完畢功能完備狀態。秘書處原則上不接受需要在現場進行復雜安裝或搭建的作品,如必須進行現場組裝或搭建,請參評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前來現場自行組裝或搭建,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參評者自行承擔。 b.電子類作品須配備轉換及變壓器,以適應中國內地的電壓:220 伏,50 赫茲。 c.體積大于1m x 1m x 1m,或重量超過50KG的超大作品,提交前須事先征詢秘書處意見。秘書處保留不接受超大型作品的權利。 上傳非實物材料,可登錄官方網址sday.design,登錄后在“材料提交”頁提交。 c.海報、畫冊、作品集、展板、DVD、U盤、易腐物品、液體類物品等一律不退還。(不建議境外參賽者寄送DVD及畫冊、作品集等印刷品) d.參賽者需為所提交作品實物購買適當的保險,例如盜險、火險、破碎險和損毀險。 e.參賽者須承擔實物運抵秘書處指定倉庫之前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快遞、保險、關稅、政府部門審批和許可證及有關文件、以及必須的或可能的其他任何費用。活動結束后參評者如索回實物,也需承擔相關的所有費用。 f.主辦方將采取一切預防措施確保作品獲得妥善處理。但是不為運送過程之遺失或損壞承擔責任,遺失或損壞作品將無法參加評選。 g.參評作品在秘書處或秘書處指定的場地將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秘書處并無疏忽的情況下,秘書處無須為參評作品所受的任何損壞或遺失負責。為免產生歧義,主辦方、承辦方與參評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銹、氧化、變色、或者其他因受濕氣所引致的類似情況,一律不被當作損壞,而是參評作品的固有物特質,主辦方、承辦方無須為此類情況負責。 h.承辦方指定物流商將會適時通知參賽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參賽者須承擔作品離開倉庫或其他指定場所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參賽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4個自然日內完成取回手續。如參賽者未在給定期限內取回作品,則由承辦方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或索賠。 i.參賽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賽的承辦方擁有對所有獲獎決定的最終裁定權。